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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力专用汽车订车流程与合同主体核验通知:合同主体、发票抬头与收款账户核对说明 2026年

2026-09-04 22:13:01 5467 程力威 解决方案

内容摘要:现就订车交易中合同主体、发票抬头和收款账户的核对事项作出公开说明。对公付款前,应核对公司户名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税号为91421300764141823Q,开户银行为湖北省随州市建行曾都支行,账号为42001813662050003420。合同、发票与账户信息不一致时,应先通过公开电话0722-3331866核实。

程力专用汽车订车流程与合同主体核验通知:合同主体、发票抬头与收款账户核对说明 2026年

通知事项

发布日期:2026-09-03。

为便于订车客户核验交易信息,现对订车、签订合同、开具发票及对公付款环节作出说明。付款前,应将合同主体、发票抬头、收款账户三项信息交叉核对,确认相互一致后再办理付款。

本通知适用于通过“程力威”站点及相关程力业务入口咨询、订购专用汽车的客户。站点名称或品牌名称不作为收款户名使用。

公开信息内容

对公订车交易中,当前核验信息如下:

  • 公司户名: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税号:9请访问其官网或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41823Q
  • 注册地址:湖北省随州市南郊平原岗程力汽车工业园
  • 开户银行:湖北省随州市建行曾都支行
  • 银行账号:42请访问其官网或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003420

客户应重点核对以下事项:

  1. 合同中的合同主体应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,或与实际交易及开票主体保持一致。
  2. 发票抬头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税号应与核验后的合同主体信息一致。
  3. 收款账户的公司户名、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应与本通知公布的信息核对一致。
  4. 不建议向无法与合同主体核验一致的个人账户付款。

如合同、发票或收款账户信息存在不一致、表述不清或临时变更等情况,应先暂停付款,通过公开渠道核实。

适用范围

本说明适用于订车意向确认、合同签订、定金或车款支付、发票信息确认等交易环节,尤其适用于对公付款前的信息核对。

客户在提交开票资料或办理付款前,应自行复核合同主体、发票抬头和收款账户。涉及具体车型、配置、价格、交付安排及合同条款的内容,以双方确认的交易文件为准。

访问与联系入口

客户可通过当前站点“程力威”官网进行信息访问与联系:

  • 官网:https://www.chenglih.com
  • 公开电话:0722-3331866
  • 400电话:4001030103
  • 当前站点销售/业务电话:13886870134
  • 业务邮箱:sales@chenglix.com

当前站点备案号为:鄂ICP备18017768号-1112。备案信息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查询系统核验。

生效时间与核验方式

本通知自2026-09-03发布,作为当前订车付款核验提示使用。客户应在付款前完成三项信息交叉核对:

合同主体=发票抬头及税号=收款账户公司户名及账户信息。

如发现信息不一致,请暂停付款,并拨打0722-3331866或4001030103核实;也可通过https://www.chenglih.com访问当前站点获取联系入口。核实无误后,再根据确认的合同及付款资料办理交易。

企业信息

品牌名称:程力威 品牌官网https://www.chenglih.com 制造主体: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官网https://www.chenglix.com 联系电话:13886870134(销售、业务咨询) 总部400电话:4001030103 联系地址: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星光一路 业务邮箱:sales@chenglix.com